时间:2026-10-15
作者: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原文:“现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JTG 3850—2026),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同时废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办法》(JTG 3850—2026)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负责。”
据交通运输部官方答复,该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第1.0.2条),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编制竣工决算应执行本标准。
办法对竣工决算编制与审核提出明确要求:编制工作阶段开展自查及交叉核查,审核工作阶段重点核查材料价差调整、工程索赔、计日工等费用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充分,征(用)地及拆迁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人应做好过程记录、形成问题查询单,审核负责人组织交叉复核,并将初步审核的竣工决算与批复费用对比分析。办法附录A列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标准费用项目表,涵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二至第四部分各项费用、第五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及公路总造价等。